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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齐鲁师范学院第五届济南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09    点击:

中共齐鲁师范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学工部函〔202442

关于评选齐鲁师范学院第届济南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激励高校大学生奋发有为,全面发展,热爱济南,才聚泉城,根据《济南市济南奖学金实施办法济教发〔202420要求,现将我校第五届济南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毕业年级在校生

二、名额分配

济南市教育局分配给我校的济南奖学金名额为10人。各学院推选候选人1名,本专科不限。“济南奖学金菁英奖”从“济南奖学金”获奖学生中由市教育局择优遴选10-20名

三、奖励标准

“济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 3000 元,“济南奖学金菁英奖”奖励标准为每人1万元。

四、评选条件

申请济南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院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

5.高校济南校区全日制毕业年级学生;

6.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院系前15%(含)。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到院系前30%(含)。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榜样作用显著,具有见义勇为、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突出表现,在本校产生重大影响,在济南市产生较大影响;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CPCI、SSCI 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全省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国家三等奖、省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艺术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参加集体项目的应为主要演员;

7.青年五四奖章、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全省、全市荣誉称号获得者;

8.其他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五、评选程序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须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第五届济南奖学金评审表(附件2)。

(二)各学院要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综合考察,并按要求确定初评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的公示。

(三)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各学院上报的初评人员,组织校级评审,确定学校第五届济南奖学金候选人名单。

(四)学生工作部(处)在全校范围内对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济南市教育局。

六、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内容

1、评审材料电子版报送:《第届济南奖学金候选人情况一览表》(附件1);《齐鲁师范学院第届济南奖学金评审表》(附件2);候选人个人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模板见附件3)。

2、评审材料纸质版报送:《齐鲁师范学院第届济南奖学金评审表》(附件2),一式份,字体为宋体小四号,盖学院公章,A4纸双面打印;表现突出学生的证书原件(证书请装在透明文件袋中上交)。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济南奖学金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17上午10电子版以“学院+济南奖学金评审材料”命名发送,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综合楼B325)。

电子邮箱:qlnuzizhu@163.com


附件:

1.《第届济南奖学金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2.《齐鲁师范学院第届济南奖学金评审表》

3.个人事迹材料模板


学生工作部(处)

202311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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