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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召开“明净教室”卫生管理新规部署会

发布日期:2026-03-21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美术学院教室卫生管理,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的教学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责任意识,3月17日,美术学院组织召开“明净教室”卫生管理新规部署会,正式发布《美术学院“明净教室”教室卫生管理规定(试行)》。该规定明确了教室卫生管理的具体要求、执行标准和工作举措,推动卫生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本次会议面向各班级班长及生活委员召开,围绕新规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解读与工作部署,确保各班负责人准确理解卫生管理工作的核心要求与操作细则。


  新规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系统优化与完善,主要包括以下重点内容:一是扩大管理范围,将公共教学空间纳入统一管理,实现专用教室、画室、工作室全覆盖;二是强化安全与通风要求,在“规范有序”的基础上新增“安全整洁”原则,重点加强画材堆放、电器使用及教室通风情况的监督;三是优化检查流程,增加抽查环节,提升检查工作的质量;四是建立激励机制,设立“月度文明教室”评选,每月评选三个优秀班级,颁发流动红旗并给予学时奖励;所有检查结果将纳入班级年度综合考核,进一步增强各班级的卫生管理意识。



  此次部署会的召开,使各班级全面了解美术学院教室卫生管理的新规定、新要求,为后续卫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运行奠定基础。


美术学院“明净教室”教室卫生管理规定(试行)


  为加强美术学院教室卫生管理,保障教学环境整洁有序,培养学生良好行为规范,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美术专业教学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美术学院所有专用教室、画室、公共教学空间及工作室。


  第二条 展教室卫生管理遵循“规范有序、安全整洁、责任到人、定期检查”的原则,建立“班级负责、日常巡查、每周评比”的管理机制,对教室环境卫生、物品摆放、安全隐患、公共设施维护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保障教学活动有序开。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学院成立教室卫生管理工作小组,即自律委员会劳动卫生部,负责教室卫生的日常检查、通报与整改督导。


  第四条 各班级应指定卫生委员/生活委员具体负责本班教室的卫生安排与自查,并配合学院统一检查。



(注:教室卫生标准)



(注:教室卫生标准)


  第三章 检查时间与方式


  第五条 检查时间为每周二、周四晚7:20(遇节假日顺延),采取集中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第六条 检查时需拍摄教室卫生实景图存档,并由班级卫生委员或生活委员现场签字确认。无实景图记录或无人签字的,视为当日检查无效。


  第四章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第七条 教室卫生检查采用百分制评分,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第八条 检查结果分为三个等级:


  优秀:90分及以上


  合格:75-89分


  不合格:75分以下


第五章 结果运用与奖惩


  第九条 检查结果于当周检查后的下周一在学院公告栏及微信公众号公布,并纳入班级年度综合考核。


  第十条 奖惩措施:


  涉及各年级综测计算差异,采取分类评分。


  1. 每周卫生检查综合评分优秀、排名第一的教室,全院公示表扬,并为当周卫生优秀班级全班同学各加二学时;值日生额外加四学时,22级优秀班级及值日生加个人量化分三分。


  2. 每月评选"月度文明教室",颁发流动红旗,班级同学各加6学时,22级加个人量化5分(每月最后一周进行统计,设置三个班级,不按年级划分。


  3. 每周卫生检查结果排名为第二、三名的教室,对班级予以公示表扬,为当周值日生各加四学时。


  4. 卫生检查较差、存在明显卫生问题且态度不积极的教室,全院内部提醒,并要求班级限期整改。


  5. 卫生检查不合格的教室,扣除值日生个人量化一分,并要求班级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者,通报至学院上级。                  


  6. 连续两周卫生检查不合格的教室,取消班级本学期卫生相关评优资格,并扣除班级量化考核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各班级可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内部卫生管理细则,但不得低于本规定标准。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美术学院自律委员会劳动卫生部负责解释。


美术学院自律委员会劳动卫生部


2026年3月17日



撰稿 | 尹欣悦 季瑞婕

摄影 | 孙煜

排版 | 靖健状 王志颖

初审 | 杨茜

复审 | 刘芳

终审 | 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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